作者:CleanApp
翻译:白话区块链
加密货币律师分为两派。一派是欢呼雀跃的支持者,他们看到了Consensys与SEC的纠纷后,发表了一些类似于“耶,瓦克特尔律所介入了,顶尖的律师兄弟,我们一定会赢,看你们SEC怎么办!”的言论,但这大部分只是噪音。另一派是那些阅读了诉状后无法停止拳打墙、扔订书机并大声咒骂的加密货币律师。因为杂乱无章的起诉书会导致糟糕的法律结果。而Consensys的诉状在实质和形式上都非常杂乱。
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这并不是个别的观点。在提交起诉书之后,加密货币法律界掀起了轩然大波。因为加密货币律师们通常在公开场合表现得很有礼貌,但在私下里却对此进行了严厉批评。然而,关键共识是,瓦克特尔律所和Consensys的人在构建以太坊、区块链和生态系统参与者的方式上完全超越了界限。这引发了极度愤怒的反应,甚至导致使用了不雅的措辞。这是加密货币法律界高层面临的严重问题。
我们一直秉持着“公开批评,私下支持”的原则。因此,我们当然会在私下尽力支持那些陷入法律纠纷的良好区块链团队(比如Coinbase、Uniswap、Consensys),因为显然SEC对他们的行动是极其非法的。然而,公开的建设性批评对于指出微妙但重要的概念上的滑坡至关重要。特别是对于那些可能希望从大公司采纳观点的小团队来说,他们可能错误地认为大公司拥有最佳的法律论点,甚至可能被误导认为这是“行业共识”的论点。同时,这也是为了让你作为开发人员不被花言巧语所迷惑:“哦,那只是法律术语,别担心,我们已经掌握了。”因为这不仅仅是“法律术语”,而且那些高级律师们也绝对没有完全掌握。
附例 A:
Nooooooooo!
上图就是一个严重的失误,可以说是医疗事故级别的失误。这种标题上的承认/放弃将成为SEC可能提出的判决动议的第一引用,或者在美国最高法院的意见中宣称“以太坊是一个合同网络”,真的令人咋舌。
我们来详细看看。
债券是一种合同,所有债券都是合同。如果Consensys提出了一种新颖的债券但非合同的理论,他们就有责任提出并证明这一点。然而,他们没有在诉状中提出这个论点。因此,根据瓦克特尔律所的说法,验证节点是与“网络”/“区块链”/“以太坊”作为合同相对方的合同当事方。为了否认Consensys与通过Consensys软件在链上进行交互的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瓦克特尔律所暗示合同确实存在,你知道的,以“债券”和“交易”的形式存在,只是没有与Consensys有关。
不,这不是对词汇的痴迷。在法律术语中,词语具有界定案例的重要意义。Consensys的律师们知道这一点。在诉状中,关于SEC的权力部分就明确提到了这一点:
根据Consensys的律师,以太坊的验证节点是将他们的ETHToken作为债券进行质押。这一观点是多余的、悲剧性的,也是一个致命的错误。
这里并没有投资合同!根据Consensys的说法,SEC主张的管辖权是基于ETH交易涉及的"投资合同"的定义。然而,Consensys认为ETH是一种数字资产,也称为加密资产或加密货币。他们认为质押的ETH是一种债券。此外,由于全球有近8000名开发者每月积极参与为这个全球计算平台开发代码,这就不可能被视为投资合同,因为没有中央化的管理者或推广者来获取投资利润。
感到困惑吗?我也是。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即使存在投资合同,SEC也没有权力监管所有仅基于盈利希望而没有合同义务的投资。基本上,Consensys将所有赌注都押在这一理论上,即不存在涉及Consensys自身的合同,只有交易者、交易、资产、债券、加密货币和Token。Consensys的软件仅被用作实现数字资产交易的工具。
这一理论可能有一些道理,但Consensys提出的方式存在重大问题。
首先,这不应成为他们案件的唯一或主要论点。其次,如果他们声称缺乏合同关系,就不能以前述致命的债券放弃权来削弱这一论点。第三,他们需要更进一步,实际上阐明合同的存在或不存在。这需要确定合同当事方,并在此过程中揭示引人注目的基于区块链和非区块链的交易网络,这些网络可能类似于合同但缺乏可识别的合同相对方。这本应是Consensys最有力的论据之一,但不幸的是,该文中并未明确提及。
来源:https://medium.com/cryptolawreview/consensys-v-sec-constructive-critique-a62d003b8e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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