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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bafrank|2026年08月05日 05:41
关于对中国光学收发器和直流设备可能的禁令,未来大概率还是FCC(联邦贸易委员会)同一套路数,不是全新政策:与之前关于无人机/UAS、路由器、人形/四足机器人、电力逆变器的禁令一样,走FCC Covered List(受管制清单)机制,具体流程可能也一致: 1)白宫召集的跨部门国家安全机构先出“国家安全认定”(National Security Determination),判定某类“外国生产”设备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 2)FCC据此把这类设备加入Covered List; 3)新型号无法获得FCC设备授权,因此不能进口、营销或销售到美国。 4)只针对新型号,已获授权的旧型号可以继续卖、继续用。消费者已买的不受影响。 5)留有条件批准口子:厂商可向国防部(DoW)或国土安全部(DHS)申请豁免,通常要提交供应链证明 + 美国本土化生产计划。 从公开信息看,大概率会沿用同一套Covered List + 国家安全认定的路径,而不是另起炉灶搞全新立法或商务部直接出口管制。 FCC近年一直在用这个工具快速扩大管制范围(无人机→路由器→机器人/逆变器→现在光模块),效率高、针对“新设备”,对现有库存冲击小,目标是“从源头阻断嵌入”。 短期对供应链的冲击模式也会类似——新货卡住、旧货还能用、替代要时间、成本上升。(qinba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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