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RWA,我经常性的观点都是:
- 这或许是机构和传统金融玩家们感兴趣的领域。
- 对于散户,我们在其中的利益相当有限,没什么看点,唯一或许我们能沾点利益的是科技公司(尤其是美国科技公司)的未上市股权的代币化。
我之所以持这些观点,关键就是这个赛道中的很多核心利益和关节都被中心化监管机构牢牢把控住了。
本质上它100%就是个中心化的应用,只不过使用了个去中心化的技术作包装。
但是对于这个赛道残存的股权代币化机遇,我还是抱有很浓厚的兴趣和强烈的参与心理,因此最近我观察了几家将美国科技公司未上市股权进行代币化销售的公司。但得出的结论一点也不让人乐观。
用户要申请它们的账户,除了需要进行严格的KYC之外,还要严格地检查申请者是否符合美国证监会对“合格投资者”的定义:每年的年收入是否达到标准或者除掉债务之外的净资产是否达到标准。
这两项标准别说对中国的普通用户就算是对美国的普通用户来说都是比较苛刻的。
为什么要设置这样的审查标准和门槛?
公司在官网说的很清楚,它们必须严格遵守美国证监会的规定。
因此,如果按照这个规则,至少当下的这些股权代币化公司与我们绝大多数散户是无缘的,这一条路的潜在利益对我们绝大多数散户而言是镜中花、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及。
我相信未来,这一点不会有太多的改观。
除此以外,最近还有另外两条消息让我对一直比较关注的香港RWA发展渐渐失去了兴趣。
一是在相关机构的要求下,大陆的互联网公司被要求逐步退出在香港涉及的代币化业务。
二是大陆的券商被要求暂停在香港的RWA业务。
早前的我曾经比较乐观地认为,大陆的公司在香港进行无论是代币化业务还是RWA业务只要严格守住不让大陆用户参与这条底线,其它的事情按照港府的规定,要开展、要布局还是有一定想象空间的。
这么做,一方面,中国大陆的一些资产和业务对海外用户还是有相当的吸引力的,代币化后应该能吸引部分海外买家。
另外,这么做也是让企业借道香港走出去,利用香港继续保持和世界的交流与接轨,对各方面都有好处。
现在,当这个做法也被限制后,那剩下的、能在香港进行的就只有两种业务了:
一是香港本土公司将香港本地的业务或者海外业务进行代币化或者RWA化。
二是外国公司在香港将外国业务或者香港本地业务进行代币化或者RWA化。
首先,这两种方式能把什么业务进行代币化或者RWA化以吸引客户呢?
我好像想不出来这方面香港有太多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其次,就算这些业务能够代币化或者RWA化,它们的买家是谁呢?
肯定不可能是大陆用户,如果面对的是海外用户,那监管远比香港松的美国不是更有优势吗?
从上面这些观察,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
像RWA这样的业务,它的本质是中心化的,那这类业务的走向完全取决于该中心化机构的价值观和思维导向。
如果这个中心化机构的价值观是偏保守的(小政府、松监管),那散户或许(仅仅是或许)还有一定的机会;否则,谈散户的机遇,那基本就是痴人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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