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密监管需要一次硬分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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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inde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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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在每个区块链网络的核心是一个“共识机制”,或一套旨在使参与者在更新网络状态时保持一致的规则系统。参与者必须不时选择是否接受这些规则的修改,这被称为“硬分叉”,否则将继续使用网络的旧版本。

随着新一届政府即将上任,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有机会在其加密监管方法上进行自己的硬分叉。尽管立法对于建立全面的加密法律框架是必要的,但SEC可以放弃其以执法为基础的监管手册,转而采用一个支持创新的监管框架,以适应新兴市场。

我们需要在加密监管中进行硬分叉,以解决四个关键痛点:

每一项证券的发行或销售必须向SEC注册,除非有豁免。这给加密资产发行者带来了两个问题。首先,尚不清楚任何特定的加密资产是否属于证券。其次,当前的注册流程和特定于发行者的豁免条款繁琐且与许多加密资产发行的特征不兼容。

“证券”一词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股票、票据、债券或投资合同。联邦法院一致认为,加密资产本身并不是证券,但可以作为投资合同证券的对象进行销售。当然,普通股和认股权证等工具无论是以代币化形式发行还是其他形式,都是证券。但交易量最大的加密资产更像是货币、交易卡和其他通常不属于证券定义的商品。

加密资产的发行者通过依赖各种注册豁免来应对无意中违反注册要求的风险,尤其是在进行可能构成投资合同的加密资产发行时。然而,SEC已对许多此类发行者提起诉讼,指控其违反注册要求,理由是作为投资合同对象出售的加密资产继承了投资合同的证券地位。没有法律先例支持这种病毒式的证券地位理论,这将使许多在商业流通中出售的普通商品变成证券。

新一届政府可以通过澄清作为投资合同对象出售的加密资产如果不独立符合证券定义,则不受注册要求的限制,从而消除发行者的监管摩擦。

今天,符合证券定义的加密资产发行者面临着提交注册声明或依赖注册豁免的错误选择。尽管SEC主席加里·根斯勒曾表示,这些发行者只需填写“我们网站上的一份表格”,但注册流程是为寻求上市的大型公司设计的,而不是打算退出到去中心化社区的软件开发团队。SEC应评估是否有必要和适当对注册流程进行改革,以适应加密资产发行者,正如它过去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者所做的那样。

此外,SEC有广泛的权力在必要或适当的公共利益下,豁免某些活动、产品和交易的注册要求。它应利用这一权力,提议为加密原生的分发方式提供额外的注册豁免,例如面向技术熟练的协议用户、验证者运营商、玩赚游戏玩家和测试网参与者的发行。

最后,SEC应提议为空投提供“安全港”,以免于注册要求。众所周知,如果证券的接收者没有单独讨价还价以向分发者提供现金或其他有形或可定义的对价以换取证券,则证券的分发不是“销售”。然而,SEC仍然将空投视为需遵循注册要求。SEC应明确规定空投可以满足的某些条件,以确保其不构成“销售”。

使用权益证明区块链网络的用户可以将其加密资产作为质押,以帮助保护网络并根据其共识机制获得奖励。许多此类用户选择通过保留质押即服务提供商或使用流动质押协议来实现。然而,SEC认为这些质押安排构成需注册的投资合同证券。

虽然许多质押产品可以说构成技术服务而非投资合同,但SEC应为任何构成证券的质押服务的发行和销售建立注册豁免,以确保权益证明区块链的用户能够访问这些重要服务。

加密市场参与者的多样性需要广泛的保管解决方案。加密爱好者倾向于使用非保管数字钱包软件,而金融机构更可能保留保管数字钱包提供商。然而,SEC使行业参与者难以访问这两种类型的保管解决方案。

该机构已对一些最受欢迎的非保管软件产品的开发者提起诉讼,声称这些开发者在进行证券交易的中介。此外,SEC发布了一份员工会计公报,实际上要求提供加密资产保管服务的上市公司将保管的加密资产作为负债报告在其资产负债表上。因此,许多保管银行选择不提供加密资产保管服务,因为这些资产将面临不利的监管资本处理。

与此同时,SEC已禁止经纪交易商提供加密资产的保管服务,除非他们符合“特殊目的”经纪交易商的资格,并放弃为传统证券和非证券加密资产提供保管服务。此外,SEC在最近的提议规则中表示,注册投资顾问必须始终将客户的加密资产保管在合格的保管人处,因为这些资产在该机构的保管规则下构成“资金”或“证券”。

SEC可以通过撤回员工会计公报、对非保管数字钱包软件提供商的诉讼以及“特殊目的”经纪交易商的限制,立即消除加密保管解决方案的障碍。此外,该机构可以提议对保管规则进行新的修订,以明确哪些加密资产(如果有的话)符合“资金”的定义,并为质押和交易所交易等情况建立合理的合格保管要求例外。

加密资产交易场所的运营商和开发者面临三个核心挑战。

首先,目前尚不清楚最初作为投资合同对象出售的加密资产是否本身就是只能在SEC注册的平台上交易的证券。

其次,证券交易所的注册要求与当前集中式和去中心化加密交易场所的运作方式不兼容。

第三,SEC注册的交易所只能上市注册证券,但目前流通的大多数加密资产从未在SEC注册。尽管存在这些摩擦,SEC未能为行业提供指导,反而对多个加密资产交易场所提供商提起了诉讼 以违反注册规定

此外,在二级市场购买和出售加密资产的人必须在法律雷区中行走。虽然联邦证券法对非发行人、承销商或经销商的证券发行和销售提供了一般的注册豁免,但SEC声称许多加密资产的购买者是承销商和经销商。

SEC可以立即撤回对加密资产交易场所提供商的诉讼,这些诉讼是出于反创新的政策议程,而非投资者保护的使命。相反,该机构应提议修改其交易所注册要求,以适应加密交易场所,包括对上市未注册证券限制的合理例外。SEC还应评估将满足列举条件的加密资产证券视为“豁免证券”的优点,从而免于某些二级交易限制。

此外,它还应撤回最近提议的对“交易所”定义的修订和最近最终确定的对“经销商”定义的修订,这两者都对加密软件协议存在偏见。此外,该机构应澄清第144条规则的安全港如何适用于作为投资合同一部分购买的加密资产的承销商身份。

注意:本专栏中表达的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一定反映CoinDesk, Inc.或其所有者和附属机构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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