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rick Hansen
Patrick Hansen|2025年08月22日 11:40
, = ? ,你怎么看? 来聊一个小众但有趣的法律问题:关于MiCA和PSD2在稳定币/电子货币代币(EMTs)领域的交互关系。 MiCA中的EMT定义故意比电子货币指令(EMD)中的电子货币定义更广泛,后者仅涵盖由欧盟许可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电子货币。而根据MiCA规定,即使没有欧盟相关发行或公开发售,某些加密资产也可以被定义为EMT。 现在,根据MiCA以及最近EBA关于MiCA–PSD2在EMTs领域交互的指导意见,任何EMT都被“视为”电子货币——而PSD2规定电子货币=“资金”。按照这个逻辑,所有EMTs——包括那些未在欧盟发行或发售的——在欧盟都被视为法定资金。 举个例子:即使是由澳大利亚非欧盟公司发行的AUD稳定币,从未在欧盟发售,只要符合MiCA的EMT定义,就可能在法律上被视为欧盟的“资金”。对此你怎么看? 传统上,“资金”这一身份仅限于银行货币和欧盟发行的电子货币。将其扩展到未受监管的离岸稳定币,引发了一些关于它们在资本市场、金融交易等领域使用的问题——尤其是“资金”这一术语在法律上的分量。主要影响有哪些? 期待听听欧盟法律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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