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央行发布非证券类虚拟资产监管规定,外币稳定币须由本地持牌实体发行
Foresight News|2026年11月06日 09:20
尼日利亚央行发布《尼日利亚非证券类虚拟资产运营监管规定》,对稳定币、存款货币代币(DMT)及相关虚拟资产服务商的发行、兑换、托管、支付等活动建立许可监管框架,证券类虚拟资产仍由尼日利亚 SEC 监管。
规定将稳定币分为奈拉稳定币(第一类)和外币稳定币(第二类)。外币稳定币须由在尼日利亚注册并持有第二类发行牌照的实体发行,经央行批准后方可向尼日利亚用户提供,外国牌照不能替代。第一类、第二类发行方最低实缴资本分别为 100 亿奈拉(约 741 万美元)和 150 亿奈拉(约 1112 万美元),其他服务商为 10 亿奈拉(约 74 万美元)。稳定币须 1:1 足额储备并另设 2% 超额抵押,持有者可在下一工作日内按面值赎回;发行方不得向持有者支付利息或收益;算法稳定币及主要以加密资产为储备的法币稳定币被禁止。
现有运营商须在规定生效后 180 天内申请牌照,并在 30 天内向央行登记,过渡期内只能维持现有业务规模,P2P 交易平台同样适用。(Foresight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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