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stavo Petro
Gustavo Petro|2025年06月13日 01:30
根据我在这里读到的方法,一些关于国家法律讨论的东西: 如果我们有两项总统法令,一项是他在1990年召集的国民制宪会议,当时现行宪法是1886年的宪法, 以及总统令,该法令在2025年举行全民协商,当时现行宪法是1991年宪法。 1886年宪法不允许召集制宪会议,而是通过国会的立法法案。 1991年《宪法》规定,参与性民主是国家和社会的轴心,主权是普遍的,必须制定劳动法规,允许与人民直接协商。 因此,前总统塞萨尔·加维利亚在最高法院使用的法律论点与我国政府向宪法法院提出的论点相同。 问:为什么加维利亚的法令是好的,而我的法令是坏的和独裁的? 这两项法令的目的都不是:召集主要制宪会议和人民主权? 如果《召集人民协商法令》的论点在法律上被推翻,这与召开国民制宪会议的法律论点是一样的,它将全面改变1991年《DD宪法》的基础的全部法律理论。 这意味着,我们将面临法律史向完全不同的领域的转变,法律追求的核心问题已经不是如何捍卫社会法治、人民主权或参与性民主,而是一个完全错误地相信利润来源是绝对过度开发劳动力的大首都独裁政权正在发生变化,对工会组织的仇恨至死,因此工作时间的不人道延长。 19世纪的资本主义,与21世纪发展的资本主义无关,无论是人工智能还是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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