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经授权转载自曼昆区块链法律服务,作者:李馨怡律师,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智能合约在某些Web3项目中被广泛使用,其作为区块链技术的核心应用,正在重塑传统交易与信任模式。
但它的自动执行、去中心化和不可篡改这些特性,也让传统合规面临不少新问题:到底算不算合同?能不能作为证据?在什么情况下会触及刑事风险?这些,都是目前实务里最常被问到的几个关键点。
智能合约本质上是一段存储在区块链上的自执行程序代码,具有三大特征:自动执行性、去中心化运行和不可篡改性。
从法律角度,判断智能合约的定位,不宜从技术原理入手,而应从其在交易链路中承担的“功能”出发。
智能合约的核心功能只有一个:在预设条件触发后自动执行。
在处理链上纠纷时,我们常见这样的情况:
双方在链下约定了一套规则;
链上合约只执行了其中部分内容;
发生争议后,一方试图以“链上执行结果”作为最终依据。
这种逻辑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不能成立,因为:
1. 智能合约只能执行代码中写明的内容,而代码未必完整覆盖双方真实意思。
2. 自动执行不等于法律上的“不可撤销”。
3. 执行机制本身不构成权利义务来源。
因此,在多数案件中,智能合约的定位更接近于“履行方式”。至于权利义务是否成立、是否有效,仍需要结合链下证据判断。简单来讲,智能合约只负责执行,不负责定义双方关系。
不可否认,智能合约正在颠覆传统的合同认知。智能合约场景下,若代码可作为表达合意的方式,接下来就需要探究它是否满足要约与承诺的合同订立机制。
尽管智能合约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被认定为合同,但其与传统合同依然存在明显区别:
语言不同:代码vs文字
合同由代码写成,精准但死板;而传统合同使用自然语言,灵活且可解释。这导致代码执行可能偏离当事人的真实意图。
执行不同:自动vs人工
传统合同依赖诚信或法院强制执行;智能合约则自动运行,无法轻易停止。其强调 “预防优于救济”——提前规避风险,而非事后补救。
范围不同:数字世界vs现实世界
智能合约主要管理数字资产(如加密货币、NFT),它的应用主要限制在区块链上;而传统合同则涵盖物、权利、行为等等。
在部分场景,例如用户通过私钥触发某个交易、确认某个规则,链上操作确实能体现“意思表示”。但司法判断并不会因为技术手段新,就改变基本逻辑。
法院通常关注三点:
1. 当事人是否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是否存在规则说明、风险提示、使用文档,能否让普通用户理解主要后果。
2. 行为是否可以视为真实承诺?
代码逻辑复杂时,单次点击或授权并不能推导出“理解全部规则”。
3. 能否通过链下证据补强?
聊天记录、业务说明、费用安排等仍是判断合意的重要依据。因此即便链上行为具备一定意思表示功能,也通常不能单独构成合同的全部内容。
链上操作能证明你做了什么,但不能证明你“同意了所有内容”。
例如,在Nirvana Finance事件中,攻击者利用合约漏洞获利约350万美元。由于执行过程不可中止,损失在短时间内已经既成事实,传统法律救济又无法及时介入,最终造成损害难以追回。智能合约一旦出现漏洞,技术层面难以阻断,司法层面也难以及时干预,这正是其风险所在。
随着涉及智能合约的纠纷增多,链上数据、合约代码等如何作为电子证据被法院接受,已经成为一个绕不开的问题。
我国《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六条明确了区块链存证的效力,规定"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在具体案件中,法院通常会从三个方面审查:
1. 存证者身份:是谁提交的证据?
2. 数据来源:数据的生成和获取过程是否完整、合规?
3. 技术环境:存储该数据的区块链系统是否可靠?
区块链通过哈希值、时间戳和分布式存储,为电子证据提供了“没被动过”的技术支撑。但即便如此,智能合约相关证据在司法认定中仍有两个现实难点:
1. 链上数据≠法律事实
区块链只能证明“某地址向另一地址转了一笔USDT”这个行为确实发生了,但无法解释这个行为的法律实质——它究竟是货款、还款还是赠予?这须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认定。
2. 举证责任分配难题
在智能合约纠纷中,普通用户往往缺乏技术能力自行还原资金路径或合约运行过程。如何在不加重一方负担的前提下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避免因技术门槛导致一方维权困难,是当前司法实践面临的实际问题。
在香港的Wang Weiqing案件中,法院虽然认可了原告对被盗加密货币的追踪结果,但因涉案资金在热钱包中与众多用户资金混合,最终解除了全球资产冻结令,这也印证了:即便链上追踪技术本身有效,加密货币案件在举证责任、证明力以及证明目的上,依然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在刑事司法领域,智能合约既可能成为犯罪工具,也可能作为侦查取证的对象。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混币、拆分、隐藏链路等功能,可能触及洗钱风险
不论开发者是否直接参与,一旦合约被用于规避追踪或掩盖来源,就可能被归入洗钱手段。
2. 智能合约承担“撮合”“兑换”“收费”功能时,可能触动非法经营罪高发区
例如:
虚拟币 ↔ 法币兑换
虚拟币 ↔ 虚拟币撮合
围绕交易收取比例费用
这些行为与链下“无牌经营”的法律逻辑一致。
3. 开发者可能因“控制能力”被追责
当开发者能:
控制私钥
随时修改合约
决定资金走向
向用户收费或分成
容易被认定具备“经营活动实控人”属性,而不仅仅是技术角色。
这在若干涉Web3的刑事案件中都出现过类似认定。
智能合约的风险主要来自“表达不充分”和“机制不可回滚”,实务中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前置处理:
1. 清晰区分:链上执行vs链下合意
链上尽可能减少“自动承担责任”的条款,重要事项应在链下表述完整。
2. 明确权限结构
避免开发者对资金、参数、升级路径有完全控制,从而被误认为运营主体。
3. 保留证据链
规则说明、聊天记录、操作日志、版本记录等,对民事和刑事案件都非常关键。
4. 避免承担高风险功能
尤其是兑换、撮合、代收代付、带杠杆的自动执行逻辑。
5. 发生纠纷时,及时固定证据
链上数据虽然透明,但快照、资金路径、节点记录等需要尽早保存。
智能合约作为Web3时代的产物,其法律定性仍处于探索阶段。从律师视角看,我们既要肯定其价值,也需正视它与现行法律体系的碰撞和带来的挑战:
在民事层面,智能合约的合同属性已在有限范围内获得认可,但其在违约救济等方面的缺失仍需加以调和。
在证据层面,区块链存证的有效性虽获得司法确认,但其审查标准仍需进一步完善。
在刑事层面,智能合约既可能成为新型犯罪工具,也催生了新的侦查与证明方法。
对于Web3从业者而言,合规已不再是可选项,而是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们建议通过专业的技术架构与法律设计,前置性规避风险。如涉及具体的法律案件或合规需求,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团队,获取针对性的法律意见与支持。
只有在技术创新与法律合规之间找到平衡点,智能合约才能真正释放其潜力,真正成为数字未来的可信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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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智能合约的法律定性:工具、合同还是司法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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