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stavo Petro
Gustavo Petro|2025年10月18日 03:33
不,我的朋友,没有任何公告会被批准,否则半部法律都会崩塌。会议的法定人数是会议存在的必要条件,而要发布公告则需要召开会议。为此有两种法定人数:决策法定人数和讨论法定人数……两者都使会议得以存在。项目的公告是在会议中进行的。 如果你想修改第五法则,那就用多数票修改,因为第五法则是这么规定的。如果法官伊巴涅斯想在他的报告中修改第五法则,他并没有立法权来这么做;他只是想因为意识形态的原因推翻养老金制度,而不是基于法律。这种极端和偏激的意识形态不应该影响他的思维,当他履行宪法法官职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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