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院无法强制分割大陆以外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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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yr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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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时前

离婚时法院无法强制分割大陆以外的资产,所以香港卡里的钱离婚不会被分割?那么加密货币呢??科普一下无用的知识+1

今天看到有小伙伴煞有介事的给别人介绍说只要资金是存放在大陆以外的,那么结婚的时候就无法分割了,甚至建议可以存在香港来避免财产分割。

首先即便不在道德上考虑,这个思路也是错误的,境外资产增加的是执行难度,不是财产豁免权。

离婚分割看的不是钱放在哪里,而是这笔钱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钱在大陆银行卡里、香港银行卡里、新加坡银行卡里、美股券商里,甚至放在交易所或者冷钱包里,本质上都一样。只要能证明这是婚姻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就有可能被纳入分割。

以前很多人觉得海外账户安全,是因为大陆法院不能像冻结大陆银行卡一样,直接把手伸进包括香港银行账户里划扣。但这不等于香港账户不会被分割。

大陆法院可以在判决里确认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要求一方折价补偿、返还、少分甚至不分。

说人话就是比如你在大陆有 100 万人民币,在香港有 100 万港币,那么可以用你的人民币部分去抵扣香港需要分割的资产。

更重要的是早在 2022年2月15日 内地与香港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相互认可和执行的安排就已经生效,香港也有对应的第 639 章条例。也就是说,大陆的婚姻家庭判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去香港申请认可和执行。

我估计肯定有小伙伴想到了,那在大陆一毛钱都不放,或者只放很少的一点,那么海外的就不能执行了,这个想法也只对了一半。

确实,香港以外的海外资产会比香港更麻烦。香港有专门的婚姻家庭判决相互认可和执行安排,路径相对清晰,到了新加坡、美国、瑞士、迪拜、日本、欧洲这些地方,就要看资产所在地的当地法律、当地法院态度、有没有条约、有没有互惠、判决是否已经生效、程序送达是否合规、会不会触碰当地公共政策。

大陆法院确实不能直接冻结新加坡银行账户,不能直接划走美国券商里的股票,也不能直接命令迪拜的房产登记机构把房子过户。但大陆法院可以先在离婚判决里认定这部分海外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判持有人向另一方折价补偿。后面能不能真正拿到钱,就进入跨境执行环节。

这个跨境执行各地差异很大。比如新加坡在普通法下,符合条件的外国判决可以通过另行诉讼的方式作为 judgment debt 去执行,条件一般包括外国法院有管辖权、判决终局确定、金额明确等。

美国更复杂,没有一套统一的联邦外国判决承认制度,通常看各州法律,而且很多州的外国金钱判决承认规则对离婚、扶养、赡养、家事相关判决还有排除或者特别处理。

再说加密货币。

如果币放在海外交易所,比如 Coinbase、Kraken、Binance、OKX、Bitget、HashKey,本质上就接近一个海外金融账户。交易所账户有 KYC,有邮箱,有手机号,有登录 IP,有设备记录,有充值提现记录,有银行卡出入金,有 OTC 聊天记录。只要这些线索能把账户和本人绑定起来,这些币就可能进入财产分割范围。

如果币放在冷钱包里,确实更难。私钥在谁手里,谁就事实上控制资产。但法院可以认定持有这部分币,可以按某个时间点价格折价,可以要求向对方补偿,也可以在房产、存款、股权、车辆这些其他资产里抵扣。

另外很多小伙伴认为链上是匿名的,但实际上哪里有 100% 的匿名,交易所提币记录、充值记录、钱包截图、助记词照片、硬件钱包购买记录、银行买 U 记录、OTC 记录、聊天记录、邮件记录、税务记录、DeFi 交互记录,都可能把地址和背后的人连起来。

最后把资产放到香港以外的海外,分割就变成了跨境执行的问题。把资产换成加密货币,就变成私钥和链上证据问题。确实难度会上升,但共同财产终究是在婚姻存续阶段的证明,尤其是从道德角度来看,当然如果是对方过错,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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