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邵嘉碘律师
引言
做加密支付的项目,几乎都会在早期注册美国MSB。但项目一旦跑起来,迟早会面对一个问题:仅有MSB,在法律上是否还站得住?这个问题,不能靠「行业感觉」回答,只能回到监管结构本身。
先厘清一个常见误区:MSB与州MTL,并不是「升级关系」
不少项目把MSB和州MTL理解为「低配版」和「高配版」,这是一个典型误解。MSB(Money Services Business)是联邦层面,由FinCEN监管的反洗钱登记制度,核心关注的是:
是否履行KYC/AML/制裁筛查义务
是否存在洗钱、恐怖融资等合规风险
州MTL(Money Transmitter License)则是州层面的金融牌照,关注的是更本质的问题:
你是否有资格在该州从事「资金传输」行为
你是否可以合法接触、控制、转移他人资金
一句话概括二者差异:MSB管「钱干不干净」,MTL管「你配不配碰这笔钱」。两者不在同一个监管维度,也不存在「用MSB覆盖MTL」的法律逻辑。
为什么很多项目在早期「只用MSB也能跑」
并不是监管放水,而是业务模型刻意避开了州法的触发点。在我们协助过的项目中,早期常见的合规设计包括:
不直接面向美国自然人
不提供法币出入金,仅处理加密资产
不在平台内形成客户法币余额
不直接持有或控制客户资金
资金始终通过第三方持牌通道或托管方完成
在这些前提下,项目通常不构成州法意义上的money transmission,因此 MSB+内控制度,在阶段性内是可行的。但需要强调的是:这不是「豁免」,而是「尚未触发」。
真正的核心问题:州MTL的触发标准到底是什么?
从律师实务角度看,判断是否需要州MTL,从来不是看你叫不叫「支付平台」,而是看你在资金链条中的法律位置。一个高度可操作的判断标准是:你是否在业务中「传输、控制或占有他人的法币或其等价物」。
结合各州监管口径,以下行为有高度可能被认定为money transmission:
直接向美国用户提供法币收付服务
平台账户内形成可支配的法币余额
稳定币被作为「货币或货币替代物」处理
资金先进入你的账户,再由你指令转出
平台对资金流转路径、时点或对象有决定权
一旦上述要素形成组合,仅靠MSB,法律上已经非常薄弱。
哪些加密支付场景,实务上几乎绕不开州MTL
基于我们处理项目的经验,以下业务形态,我通常会直接提示项目方:需要严肃评估州MTL,而不是「先跑再说」。
面向美国散户的加密支付或兑换
法币 ↔ 稳定币的一体化平台
美国本土发行或使用的U卡/加密卡
客户资金在平台体系内「过账」或停留
支付+钱包+账户体系的一体化结构
判断逻辑其实很朴素:你越像一家「类银行」或「类支付机构」,州监管越不可能把你当成技术中介。
为什么很多项目明知有风险,也迟迟不上MTL
原因并不复杂,而是成本和现实约束。州MTL的实际门槛包括:多州分别申请,并不存在「一证全国通行」,保证金(Surety Bond)金额高,持续性的资本金与流动性要求,本地合规负责人、审计、年检,随时可能发生的州监管检查。因此,很多项目会选择阶段性策略:通过业务结构设计,尽量延后触发,将「碰钱」环节外包给持牌机构,把MTL作为中后期能力建设目标。但需要清醒的一点是:监管的关注,往往先于你的「准备完成」。
一个实务中非常有用的自检问题
在给项目做风险评估时,我常问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某州监管今天发函询问,你能否明确回答:「我们不接触、不控制、不传输客户资金」?如果这个问题你自己都无法肯定,那讨论的就已经不是「要不要上MTL」,而是「什么时候会被认定为无证经营」。
更现实的合规路径:不是二选一,而是分阶段设计
成熟的美国合规路径,通常不是:一拿到MSB立刻全面申请MTL。而是以MSB起步,业务模型尽量不落入州法监管,内控、风控、合规能力逐步搭建,明确哪些业务线已构成money transmission,按州、按业务、按节奏逐步申请MTL。从法律角度看,州MTL不是「创业门槛」,而是「业务成熟度的体现」。
结语
我并不建议所有加密支付项目一开始就冲州MTL。那样既不现实,也未必必要。但我也不建议你假设:「我们永远只用得到MSB」。
MSB 是合规地基,MTL是承重结构。什么时候需要它,不是你主观选择的结果,而是你的业务,是否已经站进了州法的监管范围。如果你已经开始认真纠结这个问题,通常意味着——你的项目,已经不再是「早期玩票阶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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