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加密货币常见问题解答,澄清交易、保管和市场基础设施规则

CN
2小时前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12月17日发布了关于加密资产活动和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常见问题解答,来自交易和市场部门。这些常见问题解答是在该部门发布关于加密资产活动的工作人员指导后发布的,概述了在保管、交易和市场基础设施方面的监管解释。

该文件提供了工作人员的回应,解释了现有联邦证券法如何适用于加密资产证券,并在有限情况下适用于涉及非证券加密资产的受监管实体的活动。它强调,回应反映了交易和市场部门工作人员的观点,并不是SEC的规则或声明,且没有法律效力。工作人员澄清了涉及加密交易所交易产品(ETP)的经纪交易商的资本和保管预期,解释道:

经纪交易商在ETP基础资产中采取的专有头寸需要将这些资产作为其净资本计算的一部分。工作人员不会反对经纪交易商将比特币或以太坊的专有头寸视为在确定适用《规则15c3-1》附录B下的商品20%折扣时是可随时变现的。

在其他地方,常见问题解答详细说明了《规则15c3-3》仅适用于证券,非证券加密资产不在核心客户保护条款之外,包括《证券投资者保护法》下的覆盖。工作人员还重申,遵守特殊目的经纪交易商保管框架仍然是可选的,并强调加密资产证券在满足控制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不以有证书的形式持有。

阅读更多: SEC通过经纪交易商加密保管明确推动监管进展

除了保管和资本,常见问题解答还涉及加密市场基础设施的运营和记录保存问题。工作人员强调了从事非证券加密活动的公司的账簿和记录的重要性,指出:

在工作人员看来,进行非证券加密资产业务的经纪交易商可以为其非证券加密活动保留与其证券活动相同的记录。

该文件还分析了加密资产证券的服务提供商何时必须注册为转让代理,并确认如果满足所有保护、报告和保留要求,分布式账本技术可以作为官方的主证券持有人文件。附加部分解释了国家证券交易所和替代交易系统如何在满足《ATS规则》和《NMS规则》义务的前提下促进涉及证券和非证券加密资产的配对交易。常见问题解答进一步概述了《ATS表格》和《ATS-N表格》的披露预期,澄清了何时不需要为ATS运营商注册清算机构,并将先前《M规则》无行动救济原则扩展到加密ETP,同时重申联邦证券法的反欺诈和反操纵条款继续适用。

  • SEC对经纪交易商加密资产保管的澄清是什么?
    SEC工作人员表示,保管规则仅适用于证券,非证券加密资产不在《规则15c3-3》保护范围内。
  • SEC如何处理比特币和以太坊的净资本计算?
    工作人员不会反对经纪交易商将比特币或以太坊视为可随时变现的资产用于净资本计算。
  • 经纪交易商是否需要遵循特殊目的加密保管框架?
    SEC工作人员重申,参与特殊目的经纪交易商保管框架仍然是可选的。
  • 分布式账本技术可以作为官方证券记录吗?
    是的,SEC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满足所有监管要求,DLT可以用作主证券持有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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