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推动经纪-交易商加密货币保管的监管进展

CN
18小时前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12月17日发布了一份由交易和市场部门工作人员发布的声明,阐明了经纪交易商在现有客户保护规则下如何保管加密资产证券。

SEC表示:

本声明涉及任何为客户持有加密资产证券的经纪交易商,包括进行传统证券业务的经纪交易商。

工作人员解释说,该指导提供了对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5c3-3条款(b)(1)的适用的看法,并且仅限于客户保护规则的实物占有或控制要求。声明概述了经纪交易商可以认为自己拥有加密资产证券的实物占有的情况,包括直接访问资产和在相关分布式账本技术上转移资产的能力。它还详细说明了在进行保管之前以及之后合理间隔内对分布式账本特征、治理和操作弹性的文档评估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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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进一步指出:“本声明是为了提供关于联邦证券法在加密资产证券中的适用性更大清晰度的努力的一部分。”它补充道:

本部门是在市场参与者的请求下提供其看法,作为一个过渡步骤,同时委员会继续考虑与经纪交易商对加密资产证券的保管相关的问题及其收到的反馈。

附加部分描述了经纪交易商何时不应认为自己处于占有状态,包括涉及相关区块链网络的重大安全或操作弱点的情况。该指导还强调了与行业最佳实践一致的控制措施,以保护私钥,并概述了针对区块链故障、51%攻击、硬分叉或空投等中断的规划要求,以及在公司清算、破产或清算期间资产转移的程序。总体而言,该声明旨在将现有的证券保护措施适应于加密资产证券,同时优先考虑客户保护和有序市场。

  • SEC对经纪交易商保管加密资产证券做了什么澄清?
    SEC澄清了现有客户保护规则在经纪交易商保管加密资产证券时的适用情况。
  • 加密保管指导集中在哪条SEC规则上?
    该指导集中在第15c3-3条的实物占有或控制要求上。
  • 经纪交易商何时可以认为自己拥有加密资产证券?
    当经纪交易商在相关区块链上具有直接访问和转移能力时,可以这样认为。
  • 哪些风险可能阻止经纪交易商进行保管占有?
    区块链网络中的重大安全或操作弱点可能使占有资格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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