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加密资产换汇,「刑」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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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小时前

撰文:肖飒法律团队

2025年10月28日,在「数智化时代下的金融风险防控与协同治理」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平行论坛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中英文版的《金融检察高质效履职典型案例》(2024-2025),共计13个典型案例。其中第五个案例为林某甲等5人非法经营案(海淀区检察院办理)——依法打击以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的非法经营外汇犯罪。检察机关明确涉外因素金融案件的审查规则和定案标准,实现对跨境金融犯罪的精准打击。

这无疑再次给币圈的老友们敲响了警钟。换汇不同于炒币,虚拟货币更不是法外之地。今天飒姐团队就和大家聊聊,以虚拟货币作为交易媒介进行换汇的法律风险。

一、虚拟货币换汇的违法本质

1.传统地下钱庄的「升级版」

传统的地下钱庄运作模式需要实际的资金跨境流动,往往通过「对敲」方式平衡境内外资金池。而虚拟货币的出现,为这一灰色产业提供了「技术升级」的机会。以利用USDT等稳定币「对敲型」换汇的操作为例:

境内环节:换汇人将人民币转入换汇组织指定的境内账户;换汇组织随即在境内将等值人民币购买成USDT。

境外环节:换汇组织通知境外合作方,从境外资金池中向换汇人指定的境外账户支付等值外币。

「对敲型」换汇行为的实质在于:人民币和外币实际上都没有跨境流动,而是通过虚拟货币这一媒介,实现了货币兑换的目的。从法律角度看,这实质上是一种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

2.为何构成非法经营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主要包括四项行为,其中第四项为「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2019年「两高」《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如果仅以虚拟货币为媒介,实现人民币与虚拟币的兑换,不涉及外汇,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但以虚拟货币为媒介,实现人民币与外汇兑换的行为,扰乱外汇管理秩序,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3.入罪门槛和量刑情节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非法买卖外汇「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非法买卖外汇「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标准为: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在上述林某甲案件中,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远超「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主犯面临的是五年以上的重刑。

二、币商视角:你不知道的法律风险

1.高风险行为模式

作为币商,以下几种业务模式极易触及法律红线:

(1)「被动参与」型

不少币商认为自己只是单纯出售USDT收取人民币,对客户的资金用途不知情,也不参与后续环节。但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被动参与」的辩解往往难以成立。

关键问题在于:当交易频率、金额明显异常时,办案机关会推定币商「应当知道」客户在从事非法活动。

例如,一个注册不久的个人账户,短期内接收来自不同地区的大量资金,又迅速买U,这种异常交易模式本身就会引起监管注意。

(2)「主动配合」型

更为严重的是,部分币商与换汇组织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甚至根据换汇组织的需求,专门准备特定数量的USDT,确保换汇业务顺畅进行。

这种情况下,币商实际上已成为非法换汇产业链的重要一环,主观明知明显,罪责更难逃脱。

(3)「规模化经营」型

个别币商为扩大业务规模,通过注册空壳公司、收集大量银行卡、招募下级代理等方式,系统性地为他人提供跨境支付结算服务。这种模式一旦涉案,往往被认定为团伙犯罪主犯,量刑时会重点考量。

2023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在第一起案例赵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中,赵某便因团伙成员被发现存在利用虚拟货币外汇兑换服务,追加了赵某非法买卖外汇的犯罪事实。

2.法律认定关键点

在司法实践中,对币商的行为定性有几个关键考量因素:

(1)主观明知的认定

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客户在从事非法换汇活动,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办案机关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推断主观明知:

交易价格是否明显偏离市场正常水平;

交易频率和规模是否与个人身份、职业明显不符;

③是否采取异常操作方式(如深夜交易、频繁更换交易账户等);

通讯记录中是否有暗示性、隐晦性表达;

⑤是否有刻意规避监管的行为模式。

(2)营利目的的考量

是否从交易中获取手续费、汇率差价等利益,是判断经营行为的重要标准。即使是微薄利润,只要具有持续性、稳定性,就可能被认定为经营行为。

(3)参与程度的区分

是单纯的虚拟货币买卖,还是深度参与换汇环节,直接影响行为定性。如果币商仅一次性出售USDT,可能仅构成行政违法;但如果币商与换汇组织形成稳定合作关系,则极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三、换汇人视角:那些看似安全的换汇陷阱

1.对于通过非法渠道换汇的个人,首当其冲的是行政责任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实践中,一些个人因留学、置业等需要,通过币商进行大额换汇,最终不仅面临高额罚款,相关资金也可能被冻结甚至没收。

2.在特定情况下,换汇人也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1)明知非法仍大量换汇

如果换汇人明知对方是非法换汇平台或地下钱庄,仍通过其进行大额外汇买卖,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共犯。

特别是在多次交易、累计金额巨大的情况下,即使换汇人辩称「不知情」,办案机关也可能通过客观行为推定其主观认知。

(2)虚构交易背景

部分换汇人为规避监管,通过伪造合同、发票等材料,虚构交易背景骗购外汇。这种行为可能同时触犯其他罪名。

(3)参与组织非法换汇

个别换汇人在尝到「甜头」后,主动介绍亲友通过同一渠道换汇,甚至从中收取「介绍费」。这种行为极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共犯,刑事风险大幅提升。

(4)资金安全风险

除了法律责任,通过虚拟货币换汇还存在多重风险:

①资金被骗风险:非法换汇平台可能卷款跑路,由于交易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受害人往往投诉无门、损失难追。

②资金冻结风险:如果交易涉及的资金来源不合法(如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所得),相关资金可能被公安机关冻结甚至收缴。

③信息泄漏风险:非法换汇平台为规避监管,往往不采取严格的信息保护措施,客户的个人身份信息和资金情况可能被非法利用甚至转卖。

四、外汇业务风险防范

老友们办理外汇业务时,务必牢记「两个坚决」:坚决选择银行等经国家批准的正规金融机构,确保交易合规合法;坚决远离 「地下钱庄」「虚拟货币换汇」 等非法渠道。既避免个人资金损失风险,也防止因参与违反外汇管理法规活动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切实守护好自身财产安全与法律底线。

1.给币商的建议

(1)严格实施KYC措施

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了解客户资金来源和交易目的。对于大额、异常交易,应当拒绝提供服务并及时报告。

(2)设置合理交易阈值

根据反洗钱要求,对单笔和单日交易金额设置合理上限,避免卷入大额非法资金流动。

(3)保留完整交易记录

妥善保存交易记录、沟通记录,按照监管要求期限进行存储,以备核查。

2.给换汇人的建议

(1)选择正规渠道

远离承诺「无限制」「低手续费」的非法换汇平台,通过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办理外汇业务,这是唯一安全可靠的途径。

(2)了解便利额度

就留学、旅游、探亲、境外就医等事项,充分利用每人每年5万美元的便利化购汇额度,合理规划家庭成员的购汇需求。

(3)如实申报用途

购汇时如实申报用途,不提供虚假材料,避免因小失大。如有留学、置业等大额用汇大额需求,提前向银行咨询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写在最后

外汇市场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稳健运行关乎国家金融安全与经济稳定。以虚拟货币为媒介变相买卖外汇实则为他人实现本币与外币转换提供非法「通道」的行为,扰乱我国外汇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监管技术的进步,大数据分析使得异常资金流动无所遁形,区块链溯源技术让虚拟货币流向透明可查,跨境监管合作则封堵了最后的逃避空间。在这个背景下,无论是币商还是换汇人,都应清醒认识到,虚拟货币不是法外之地,非法换汇的红线不容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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