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提醒离岸信托纳税人10月22日前完成个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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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ews|2026年10月20日 06:47
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税务总局发布提示,提醒离岸信托纳税人在10月22日过渡期结束前,申报缴纳离岸信托收益的个人所得税。过渡期内完成申报缴税的,不加收滞纳金。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7月24日印发的《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21号),离岸信托纳税人须为离岸信托收益申报纳税。《公告》给了纳税人90日过渡期。税务部门表示,会为纳税人提供税收辅导和办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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