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STO破局:证券法迎来区块链时刻

CN
1小时前

东八区时间2026年1月15日,韩国国会表决通过一揽子金融监管修正案,将证券型代币(STO)正式纳入现有资本市场监管体系与电子登记架构之中,标记出传统证券法律迎来“区块链时刻”的具体时间坐标。随着《资本市场法》和《股票及债券电子登记法》等核心法规完成关键修订,STO不再停留在监管灰区,而是被嵌入既有的电子证券登记与监管框架,被视为对传统证券制度的一次结构性扩容。这一立法动作迅速在区域内外引发关注,被多家研究机构和媒体评价为东亚数字证券监管竞赛的里程碑与潜在分水岭,意味着围绕合规代币化证券的话语权和标准制定权,正在从技术前沿延伸到主流立法场域。

老证券法动刀:STO被拉入正式资本市场轨道

此次修法的核心,并不是另起炉灶为STO单独搭建一部新法,而是通过同步修订《资本市场法》《股票及债券电子登记法》等现行支柱性法规,在既有资本市场体系的骨架上直接“加挂”STO模块。《资本市场法》负责界定金融投资产品、发行与销售行为的监管边界,《股票及债券电子登记法》则奠定了电子化登记、结算与权利确认的制度基础,在这两根支柱上嵌入代币化证券条款,意味着监管层明确选择了“扩展原有体系”的路径,而非新设一套平行结构。通过这种改造方式,STO发行与流通的基础框架被直接写入现有资本市场体系,在法律层面被视作一种新的证券表现形式,而不是游离于体系之外的“另类资产”。这不仅为后续的产品设计、发行流程和中介职责提供了清晰的概念归属,也为司法裁判、投资者保护和跨市场监管协作奠定了可操作的参照系。正因如此,市场上出现了“这是首个将STO全面纳入现有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东亚国家立法案例”(来源:A)的评价,将韩国与此前多依赖试点、指引或次级规章来探索数字证券的模式区分开来。在象征意义上,这一修法动作为韩国金融监管机构贴上了“愿意在主板制度中接纳链上创新”的标签,有望在与周边金融中心的竞争中,强化其在数字证券与合规代币化资产方向上的制度吸引力。

从链外到链上:区块链首获证券发行正名

与此前仅允许以传统电子登记系统为唯一“合法底层”的做法不同,新修正案的一大关键变化,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合规发行人,直接使用区块链技术发行代币化证券,而不是被迫在链外完成发行后再“上链”做技术映射。研究简报指出,此次改革被业内概括为“区块链技术首次在韩国证券发行领域获得明确法律地位”(来源:C),这意味着分布式账本不再只是私下试验或技术服务,而被写进了证券发行的制度选项之中。在设想的运行画面中,传统的电子证券登记系统与链上分布式账本之间将通过合规接口打通:一方面,中心化登记机构依然承担法定的权利确认与名册管理职责;另一方面,链上代币将承载实时转移记录和程序化规则,实现更高频、更透明的持有结构更新。对于长期依赖牌照、渠道和托管费的传统券商与托管机构而言,这一步可能带来商业模式的双重冲击。一是链上原生发行削弱了部分传统“中间环节”的不可替代性,推动中介从单纯通道向合规咨询、结构设计和技术整合服务转型;二是技术服务商和区块链基础设施方被推到前台,成为合规发行链路中的关键拼图,倒逼老牌机构在系统建设、接口标准和合作模式上作出重构。在更长周期里,这种“链上直发+合规登记”的组合,或将催生出一批以合规代币化证券为核心业务的新型中介形态。

账户管理新角色:链上记账与监管视角之间的缓冲带

为了在链上证券记账与监管可视性之间搭建一道缓冲带,修正案引入了发行人账户管理机构制度,为STO生态增设了一个关键的新角色。在架构上,这一机构被安置在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既面对链上的代币化记账逻辑,又需要与线下的登记系统和监管报送体系保持同步,因此成为链上证券结构中的核心节点。通过引入这一中介层,监管试图在“让代币在链上高效流转”和“确保监管实时掌握权益关系与风险聚集情况”之间寻找平衡:链上交易可以保持较强的自动化和可组合性,而账户管理机构则负责把碎片化的链上数据汇总成监管可读的账户视图,并在必要时进行技术和合规上的过滤。从职能划分来看,账户管理机构极有可能同时扮演合规门卫与技术接口的双重角色——既要在开户与发行环节筛选合格主体、落实必要的身份识别与风险提示,又要搭建和维护与区块链底层、智能合约以及中央登记系统的接口,实现数据的一致性和可追踪性。在监管预期中,这种设计有望在反洗钱、异常交易识别以及投资者保护方面发挥“阀门”功能,例如帮助识别可疑资金路径、避免复杂产品误售给不适当人群。但与此同时,市场也不乏担忧:过高的合规成本和技术门槛,可能压缩小型创新主体的生存空间,使得这一新制度在降低风险与抬高中介门槛之间引发新的争议。

东亚赛道分岔:三种监管路径下的速度与确定性

将STO全面嵌入既有资本市场监管框架,是韩国在东亚数字证券赛道上做出的清晰路径选择。与其说韩国是在打造一个“平行宇宙”,不如说是在现有证券法律宇宙中开辟了一块“链上延展区”,通过主法修订而非附属指引,让代币化证券从一开始就被纳入传统股票、债券同一监管语境之中。这一做法与日本、新加坡近年的实践形成鲜明对比:日本更偏向通过针对性的新牌照类别和分层监管要求,为不同形态的数字证券与代币化资产划定独立跑道;新加坡则在一段时期内强调沙盒、试点及原则性监管指引,以较高的灵活度和监管裁量,支持新模式在可控范围内试错。三种路径在创新速度、法律确定性与监管成本之间的权衡各不相同。韩国的主法嵌入方案,在文本确定性和司法可预期性上具备优势,有利于机构在合规边界清晰的前提下布局中长期项目,但相应也可能放缓日后修法节奏,使对新技术特性的细致适配需要更多时间;日本与新加坡的“新牌照/沙盒”模式,则让先行者可以在更宽松的框架下快速试验,不过也承受着规则频繁微调、投资者保护边界模糊的现实压力。随着韩国把STO纳入资本市场主干道,区域内资金和项目选址的流向,存在发生再分配的可能:一方面,寻求高合规确定性与机构资金对接的项目,可能更愿意把韩国视为长期落地或发行地点的选项之一;另一方面,追求高频产品迭代与策略试错空间的团队,则仍有动力在“新牌照/沙盒”传统更深厚的司法辖区开展早期探索。

监管大案叠加Binance新品:合规叙事与风险偏好的同频共振

在时间维度上,本次修法与Binance Alpha上线新型代币出现在同一天,为市场情绪提供了一个颇具戏剧性的对照背景。一边是韩国通过修订《资本市场法》等核心法规,为STO构建起合规发行与流通框架;另一边是头部交易平台推出新类别代币,延续以产品创新驱动交易活跃度和叙事的路径,两者在同日出现,被多方解读为“监管大案与平台新品在市场叙事上的呼应”(来源:A/B)。在表层逻辑上,合规证券型代币与交易所创新产品都围绕“代币化”展开,但它们在合规边界与风险认知上的位置差异巨大:前者被锁定在受资本市场法约束的证券范畴内,以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和系统性风险控制为首要约束;后者则多仍处在高波动、高投机属性的资产池中,其风险识别更多依赖交易所内部规则和投资者自我判断。当“立法与新品”在同一时间窗口共振时,短期内可能对资金风格和预期路径产生复杂影响。一部分资金可能将韩国STO框架的落地解读为机构化增配合规代币化资产的信号,开始关注中长期的证券型代币项目和基础设施;另一部分则会被Binance Alpha等平台新品的高弹性所吸引,延续对高波动叙事的追逐。两条资金线索在情绪与话语场上的交织,也将反过来影响后续立法解读、监管执行力度以及市场对“合规创新”与“野性创新”相对价值的重新定价。

博弈才刚开始:从纸面制度到真实市场的漫长拉锯

尽管本轮修法在宏观层面划定了STO的监管边界,但具体发行资质与二级流通规则的细则目前仍处于缺位或待明确状态,在没有官方文本之前,外界对发行人条件、投资者门槛、杠杆与交易机制等问题都只能保持谨慎观望,无法做出负责任的推演。围绕“三年过渡期”以及是否同步触及更大范围《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法》调整等说法,目前也仅停留在待验证信息层面,尚不宜被视为既成事实或用于构建中长期政策路径假设。可以预见的是,从立法文本到市场落地,韩国STO监管将经历一个充满试错、游说与监管套利博弈的过程:行业参与者会围绕细则制定展开密集游说,试图在投资者保护与业务空间之间争取更有利的边界;监管机构则需要在防范系统性风险与保持创新活力之间不断微调尺度,防止规则被结构性套利。放在全球视野中看,韩国此次修法为数字证券格局增添了一个“主流资本市场法系内嵌代币化”的样本,与新牌照和沙盒路径一道,共同构成下一轮周期中合规代币化资产竞争的制度底座。它可能不会立刻改变资金流向结构,却有潜力在未来数年放大机构资金进入该赛道的确定性,将“证券法迎来区块链时刻”从象征性表述,逐步转化为真实的资产配置与市场结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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