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管局发布首份 RWA 监管文件!17 大案例首次明确合规边界,香港跟不跟?

CN
1小时前

2025年11月4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掀开了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监管的新篇章。《资本市场产品代币化指南》通过17个典型案例首次系统界定代币化资产的边界,标志着全球RWA监管从模糊探索迈向规则化落地,让长期处于「灰色地带」的市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明晰规则。这不仅意味着新加坡完成了从「监管悬空」到「合规落地」的关键跨越,也为全球RWA探索提供了可复制的范式。

在这场制度与技术交织的革新中,MAS强调「经济实质优于形式」和「技术中性」原则,让传统金融与区块链创新在同一张规则图谱下运行。从银行资本配置到跨境资产流动,从机构试点到零售市场拓展,新加坡的实践正在重塑市场信任、优化风险控制,并成为亚太乃至全球RWA合规的观察窗口。

一、监管转折点:从政策演进到市场响应

2025年11月14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布《资本市场产品代币化指南》,为RWA领域提供了首份全面监管框架。这一举措并非孤立事件,而是新加坡数字资产监管演进的关键节点。根据MAS公开政策脉络,其监管体系构建始于2019年《支付服务法》,逐步扩展至2020年《数字代币发行指南》、2022年《数字资产咨询文件》,最终形成当前覆盖发行、交易、托管的完整制度体系。

市场对监管明确性的需求已积累多年。Chainalysis《2025年全球加密资产采用指数》显示,新加坡24.4%的成年人口持有数字资产,在亚太地区位列第一。与此同时,凯捷《2025年全球财富报告》指出,亚洲家族办公室将3%-5%的资产配置于数字资产,但监管不确定性长期制约其进一步增长。MAS此次指南的发布,直接回应了市场对规则清晰化的迫切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选择此时推出指南与国际监管协同密切相关。2025年6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正式实施加密资产资本要求,将代币化传统资产纳入银行资本框架;同年10月,欧盟《加密资产市场法规》完成关键立法程序。新加坡的指南在时间与内容上与全球监管趋势形成呼应,体现其构建国际合规标准的意图。

二、监管哲学:技术中性原则与经济实质分析

MAS在指南中明确其监管哲学基于「同样的活动、同样的风险、同样的监管结果」原则。这一表述源自国际证监会组织《金融科技监管原则》,但新加坡通过具体案例将其转化为可操作的判断标准。根据指南第2.3条,判断代币是否属于资本市场产品的核心是「经济实质分析」,需综合评估代币特征、发行人意图、整体结构及附带的权利束。

与美国SEC依赖的「Howey Test」相比,新加坡框架更强调多维因素的综合权衡。例如,案例3中某平台发行附带回购条款的钻石代币,尽管被宣传为「功能型代币」,但因固定价格回购承诺被认定为债券。这种判断方式与瑞士FINMA的「代币分类框架」有相似之处,但新加坡通过案例形式大幅提升了监管可预测性。

指南还明确排除「证券型代币」「功能型代币」等行业术语的法律效力。MAS在附录中说明,此类标签可能模糊代币的经济实质,导致监管套利。这一立场与香港证监会2024年《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指引》形成对比——后者仍保留「证券型代币」分类,但要求平台逐案评估性质。

三、合规三维地图:资产类型、权利属性与法律架构

新加坡框架为项目方提供了从三个维度评估合规路径的清晰地图:

资产维度决定基础合规成本。高流动性标准化资产如国债、股票代币化难度较低,而非标资产需复杂法律结构。例如,案例6中代币化基金因汇集投资者资金并委托专业管理,被认定为集合投资计划,需遵循授权、披露及投资限制等要求。而案例16中代表数字艺术品的NFT因主要赋予知识产权权益,未被纳入监管。

权利维度是监管定性的核心。指南通过案例1与案例13的对比阐明边界:代表公司所有权且具备分红权的代币被认定为股份,而仅赋予平台治理投票权的代币则不视为资本市场产品。权利与金融属性关联越紧密,监管要求越严格。

架构维度关乎合规实施路径。项目方需评估是否需设立特殊目的实体、是否需托管安排及审计要求。案例 5 中,通过信托结构包装债券的代币被判定为独立金融产品,发行人需承担单独披露义务。复杂架构虽可部分隔离风险,但无法改变底层资产的经济实质。

四、银行业影响:资本要求与业务模式重构

MAS在2025年3月发布的咨询文件中明确,将全面实施巴塞尔委员会对银行加密资产的资本标准。该框架将加密资产分为两类:第1组包括通证化传统资产与合格稳定币,资本处理基于底层资产;第2组则包含无许可区块链资产,适用1250%的风险权重。

这一分类对银行参与RWA市场产生深远影响。例如,星展银行在以太坊发行的代币化票据因采用许可链结构,可能被归入第1组;而同类产品若部署于无许可链,则面临资本计提门槛大幅提升。摩根大通《2025年代币化报告》指出,部分欧洲银行已因此调整技术路线,优先选择许可链或混合架构。

银行业务模式也随之重构。渣打银行创新部门负责人指出,其代币化债券发行从「投资者导向」转向「资本效率导向」,通过架构设计优化风险权重。这种转变印证了监管规则对市场行为的直接塑造力。

五、双城竞合:香港与新加坡的监管路径与市场实践

香港与新加坡在RWA监管中展现出鲜明差异,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法律框架层面,香港依托《证券及期货条例》与VASP发牌制度,形成以牌照为中心的监管模式;新加坡则以《证券期货法》《支付服务法》及DTSP规则构建功能监管体系。前者更注重机构准入,后者更关注经济活动实质。

监管文化层面,香港金管局通过「常青计划」主导政府绿色债券代币化,体现自上而下的推广路径;新加坡「守护者计划」则联合40余家国际机构,构建行业共治生态。这种差异折射出两地市场结构的不同——香港背靠内地资产池,新加坡面向全球流动性。

技术整合层面,香港要求沙盒项目接入港元稳定币结算层,强化主权货币地位;新加坡发布《资产代币化技术白皮书》2.0,推动跨链互操作标准。两者分别代表「闭环可控」与「开放互联」的技术哲学。

这种制度差异直接塑造了金融机构的布局策略。汇丰采用双总部模式,在香港发行内地城投债代币,在新加坡拓展REITs代币化零售业务;蚂蚁数科在香港获取1、4、9号牌照处理内地关联资产,在新加坡申请支付牌照构建XSGD结算通道;摩根大通Onyx选择新加坡开展零售REITs,因监管标准更易向全球复制。

市场实践清晰反映了两地比较优势:香港在连接内地资产端具独特地位,新加坡在规则输出与技术标准化方面领先。招银国际通过多链部署实现首只港新互认基金代币化,为跨市场协作提供了新范式。

六、监管创新:披露扩展、控制权界定与域外管辖

MAS框架包含三项突破性创新:

披露要求从财务扩展到技术。指南第3.7条要求发行人披露DLT类型、智能合约审计、私钥管理等技术细节,并明确链上记录与法律权属的映射关系。这种「技术透明」原则可能成为全球范本。

控制权定义重塑托管边界。MAS将「控制」界定为「有能力访问或转移代币」,且不要求排他性。这意味着多签钱包服务商、DeFi协议管理员可能被认定为托管方,需申请相应牌照。

域外管辖封堵监管套利。依据《证券期货法》第339条,MAS可对「对新加坡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境外活动行使管辖权。结合DTSP规则中「在或来自新加坡」的宽泛解释,离岸架构的监管豁免空间大幅收窄。

新加坡指南的发布加速了全球RWA监管协同。欧盟基于MiCA框架将代币化资产纳入现有金融工具监管;日本金融厅2025年修订《金融工具交易法》,明确代币化证券适用传统规则;阿布扎比全球市场通过FSRA数字资产框架,在英美法系下构建灵活制度。

技术驱动也日益显著。蚂蚁数科Layer2链实现10万TPS,为毫秒级清算提供基础;Chainlink DECO协议通过零知识证明验证链下资产,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些创新正推动RWA从「概念验证」迈向「规模应用」。

未来格局可能呈现双轨演进:香港成为内地优质资产的数字发行中心,新加坡专注规则输出与跨链标准。但两地竞争本质是「合规与创新」平衡术的实践——监管既要防范风险,又不能窒息创新。正如MAS首席金融科技官所说:「我们的目标不是最严格的规则,而是最清晰的规则。」

部分资料的文章来源:

·《新加坡金管局发布RWA发行指导框架!十七种代币案例详解!香港可以抄作业了?》

·《新加坡代币化新规「突袭」 亚太金融中心争夺战再起》

·《解读: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资产代币化的商业化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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