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大利亚的市场监管机构正在加强对数字资产的监管,扩大金融法律对代币、保管和稳定币的适用范围,并准备推出新的许可制度。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本周详细说明了对行业的期望,表示许多数字资产已经符合《2001年公司法》下金融产品的定义。
更新后的解释出现在ASIC提议修订的信息表225中,将其范围从“加密资产”扩大到“数字资产”,并引入了13个实际示例,解释何时代币、质押程序和代币化产品需要金融服务许可证。
监管机构的这一举措正值财政部最终确定其数字资产平台和支付服务提供商法案,这将为交易所、保管人和某些稳定币发行人引入正式许可。ASIC的最新指引有效地为这些法律铺平了道路,强调大多数与加密相关的活动已经在现有框架下被涵盖。
在新的示例中,ASIC指出,法币支持的稳定币可能被视为非现金支付设施,而包装代币可能符合衍生品的资格——这两者都需遵循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许可。
委员会重申,澳大利亚法律适用于向当地用户营销或销售的离岸和去中心化结构,警告全球平台不能依赖地理位置来规避监管。
ASIC还概述了新的保管义务,要求持有客户资产的公司满足高达1000万澳元(650万美元)的净有形资产门槛,除非其保管角色被视为附带的。
虽然ASIC为申请适当许可证的公司提供了过渡性的“无行动”期,但一旦指引最终确定,它明确表示执法期望正在上升。
此次更新建立在澳大利亚持续努力将加密行业纳入其既定金融服务范围的基础上。随着财政部立法提案的临近,ASIC的立场表明,该国的监管机构正在步调一致地推动数字资产合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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